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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礼泉县供销系统基层资产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9 09:55:00 来源: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礼泉县供销系统基层资产土地确权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礼泉县供销系统基层资产土地确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全县供销系统基层资产权属不清、界址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筑牢为农服务阵地,保障社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开展县供销系统基层土地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社有资产权益、规范资产管理、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原则,全面开展供销系统基层土地勘测定界、确权登记,构建“权属清晰、界址精准、台账规范、监管有力”的资产管理体系,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产盘活利用提供坚实产权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6年全面完成供销系统基层单位土地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全覆盖,实现应确尽确、应登尽登;建立健全供销系统资产管理台账,妥善化解权属争议,杜绝资产流失,为资产盘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中省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监管政策开展工作。

2、尊重历史。依据历史用地、划拨文件、使用事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3、属地负责。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街道)配合、供销社具体实施。

4、分类施策。权属清晰符合条件的尽快确权;不符合确权颁证的完成勘测定界工作。

5、维护稳定。稳妥推进权属调处,严防矛盾激化,保障群众与基层单位合法权益。

二、确权范围

全县供销系统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等全部土地,包括国有划拨土地、历史使用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合法使用的其他类型土地。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产核资,摸清资产底数

1、开展拉网式排查,逐宗核实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现状、权属来源、四至边界。

2、收集整理土地划拨决定书、用地批复、权属证明、历史档案、航拍影像、规划资料等。

3、建立基层资产台账,明确宗地编号、权利人、界址点、面积、现状用途、存在问题。

(二)统一勘测定界,精准界定权属

1、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对供销系统土地开展实地勘测定界、坐标测量、界址确认、制图建档。

2、组织自然资源、镇(街道)、村(社区)、相邻权利人现场指界、签字确认,形成合法界址成果。

3、形成标准地籍图、宗地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作为确权登记法定依据。

(三)分类确权登记,规范颁证流程

1、权属清晰无争议的,直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依法颁证。

2、权属资料不全的,依据使用事实、历史档案、镇村证明,完善权属认定后确权。

3、存在权属争议的,建立“一宗一策”调处机制,协商化解;协商不成按法定程序处置。

4、涉及规划调整的,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完善用地性质与用途手续。

(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合法权益

1、对长期实际使用、无权属纠纷但手续不完善的土地,依法补办权属认定。

2、严禁违法侵占、平调、划转供销合作社资产,维护组织体系与资产完整性。

3、对闲置低效资产,确权后统筹盘活,用于为农服务中心、冷链物流、农资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项目。

(五)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供销系统资产管理台账,实现图、数、档一致。

2、强化审计监督与责任追究,确保社有资产安全、规范、高效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4月)

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印发方案,宣传动员,排查摸底。

(二)勘测定界阶段(2026年4月—9月)

全面开展测绘、指界、权属核查,形成勘测定界成果,建立宗地档案。

(三)权属调处与确权申请阶段(2026年9月—10月)

化解争议,完善资料,分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确权申请。

(四)登记颁证与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12月)

完成登记颁证,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总结验收,巩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碧波同志任组长,县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礼泉县供销系统基层资产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定期研判、督办推进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

县供销联社牵头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局负责政策指导、勘测定界审核、确权登记颁证;司法、农业农村、镇(街道)协同做好纠纷调处、权属认定。

(三)严守纪律规矩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违规确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与资产管理规定,确保工作依法、规范、廉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