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5016019013E/2026-000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礼政办函【2026】3号 | 发布机构 | 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6-01-2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5〕125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5〕106号)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形成《礼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删去县公安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二、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删去县公安局主管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三、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新增设立的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古树名木移植审批”,由县林业局主管并实施。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将县文化和旅游局主管的“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名称调整为“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名称调整为“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将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主管的“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名称调整为“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明确的实施机关,删去县住建局主管的“燃气经营许可”。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请各镇办(街道)、各相关单位根据《礼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修订情况和各自职能职责,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无意见亦请回复。于2026年1月28日前以书面盖章形式,报送县行政审批局(联系人:魏小华,联系电话:35632676,邮箱:lqxxzspfwj@163.com)。
礼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5 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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