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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召开

2月3日,礼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国巍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源、葛莹、王群虎、洪雄利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路红,县法院院长杨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兵,县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礼泉县2026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草案);审议通过了礼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礼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通过了礼泉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意见(草案)。

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曹宏涛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晁庆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免去刘晓婷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臧晓亮同志县人民法院赵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张党库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李若冰同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张曼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田建龙同志县人民法院叱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王曼同志县人民法院史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李高超同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裴静同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王伯仪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张凌钧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同时,会议决定任命张兆谦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命张曼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田建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曼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高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裴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赵镇人民法庭庭长,都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史德人民法庭副庭长,谢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阡东人民法庭副庭长,张莹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叱干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崔云龙同志、崔娜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陶妍同志、赵晨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随后,新任命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曹国巍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曹国巍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宪法誓言,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法定职责。要聚焦中心大局,紧扣县域发展重点,立足新岗位、展现新作为,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落到实处。要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务实作风和过硬本领为礼泉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礼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顺利召开、圆满成功,为全县发展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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