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对近期阴雨天气对秋粮收储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农户因秋粮受潮霉变、发芽等带来的损失,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咸财农业〔2025〕81号)和《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粮食抗秋淋生产补助资金的通知》(咸财农业〔2025〕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完成秋粮烘干任务,确保籽粒含水率降至安全储存标准,降低秋粮产后损失率,提升种粮主体积极性与信心。
二、补助对象
本县参与玉米应急烘干的企业、合作社等烘干主体(以下简称“烘干主体”)。
三、补助内容
主要对开展秋粮烘干业务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进行补贴,激励烘干主体下调服务价格,主动为周边农户提供优惠烘干服务,降低粮食烘干成本。
四、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和市级应急防灾减灾资金共125万元,其中统筹安排40万元用于秋粮烘干。
五、补贴方式及标准
秋粮烘干补贴按照先干后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各烘干主体烘干机产能,以抢烘时间期限生产总量为基准,采取定额分类分档补贴,补贴标准0.02元/公斤,超出补贴档次的烘干量不再按补贴标准发放。
(一)日烘干能力500吨以上(含500吨),烘干量大于6000吨,补贴上限为12万元;
(二)日烘干能力500吨以下-300吨(含300吨),烘干量大于3000吨,补贴上限6万元;
(三)日烘干能力300吨以下-200吨(含200吨),月烘干量大于2000吨,补贴上限4万元,
(四)日烘干能力200吨以下-100吨(含100吨),烘干量1500-2000吨(含2000吨),补贴上限3万元;烘干量在1000吨--1500吨(含1500吨),补贴上限2万元。
(五)日烘干能力100吨以下的,烘干量500吨-1000吨(含1000吨),补贴上限1万元。
同档日烘干能力,若烘干量未达到标准,补贴标准参照下一个标准补贴。
烘干量统计时限: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为期一个月。
六、申报与拨付流程
(一)申报条件
1.烘干主体需在本区域内持续、稳定提供烘干服务,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
2.作业量真实可追溯,需保留完整的服务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烘干主体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烘干证明材料:过磅电子发票、烘干机烘干玉米登记表、出入库清单(财务清单为准)、带有时间地点水印的烘干每次上料卸料照片及烘干炉烘干数据等相关资料。
3.承诺材料:烘干作业量承诺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申报与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烘干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科室提交申报材料。
2.层级核实:各镇(办)先对作业量,真实性进行核实,再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3.公示环节: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确保透明公正。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烘干主体对公账户。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按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陕西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4]87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本次农业生产救灾抓好秋粮烘干落实,确保资金及时用于秋粮烘干补助。
(二)强化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监督烘干主体服务价格,确保烘干主体价格优惠。同时将严格审核资金使用环节,定时开展烘干情况核实,各烘干主体要建立烘干台账,同时存留带有时间地点水印的烘干相关影像资料,于11月10日前递交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礼泉县2025年应急防灾减灾资金补助(抢烘)申报表
礼泉县农机管理站
2025年11月7日
礼泉县2025年应急防灾减灾资金补助(抢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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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主体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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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型号 |
烘干能力(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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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燃料 |
烘干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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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塔地址 |
烘干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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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 2025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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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机)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2025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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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2025年月日 | ||
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烘干塔合格证复印件、燃料使用复印证资料、进出库台账(限本县农户)及上料、卸料,烘干炉烘干数据相关影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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