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礼泉县城关街道凹底村、钞里村、杜家咀村、鸿雁村、皇甫村、裴寨村、石坡扶村、徐家村、杨庄子村、东关村、志泉村,骏马镇安寇村、大范村、双北村、双合村、红旗村,西张堡镇卢家村、彭王村、旭日村。拟征收土地面积52.5832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交通类基础设施用地,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城关街道办、骏马镇人民政府、西张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9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以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关街道办、骏马镇人民政府、西张堡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礼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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